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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地税函[2005]447号 颁布日期:2005-07-2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4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