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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雇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地税发[2004]135号 颁布日期:2004-07-0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山东 时效性:有效
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雇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国税函[2004]80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