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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所转发的企业对营销人员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所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辽地税函〔2004〕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转发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二ΟΟ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