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所得税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租浅海滩涂实用权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租浅海滩涂使用权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1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