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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有关法律责任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地税四[1998]21号 颁布日期:1998-07-1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山东 时效性:有效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有关法律责任的通知》(国税发[1998]107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并广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