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地方税务局;太原、朔州涉外分局:
现将(国税发[1997]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