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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50号“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