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2004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被动配额除外)的出口配额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04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被动配额除外)的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03111日至1115日。

附件:2004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被动配额除外)出口配额总量

 

                      二OO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