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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通知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6] 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