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2]615号)转发给我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