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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5]0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由地、市地方税务局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