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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的通知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国税函[2002]852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