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8号《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