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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ОО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