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皖地税函[2004]2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