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皖地税[2004]1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