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印花税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