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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两费”返还资金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地税发[2002]90号 颁布日期:2002-03-0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印花税
所属行业:高新技术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两费”返还资金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