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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吉地税农字[2000]333号 颁布日期:2000-12-2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吉林 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征收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财税[2000]130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