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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支持住房制度改革做好契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各区县财政局、房地产管理局:

    现将财政部(92)财农税字第32号《关于支持住房制度改革做好契税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支持住房制度改革做好契税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