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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