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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地税发[2006]522号 颁布日期:2006-09-20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税务登记分局、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