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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中国-加拿大税收协定利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中国-加拿大税收协定利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