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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中格两国税收协定中文文本有关条款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中格两国税收协定中文文本有关条款的通知》(国税发〔2006〕124号),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