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韩国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二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发[2006]5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