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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阿(阿尔巴尼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阿(阿尔巴尼亚)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