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成地税函[2005]247号 颁布日期:2005-07-3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四川 时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78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