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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文(文莱)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文(文莱)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4]1103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请做好执行准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