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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中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适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中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适用范围的通知》(国税函[1999]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