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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有关国际运输问题解释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有关国际运输问题解释的通知》(国税函[1998]24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