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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有关确定雇主问题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有关确定雇主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24号)文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如遇有新问题,请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意见上报省局。

    附件:关于税收协定中有关确定雇主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