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陕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市地税字[2003]80号 颁布日期:2003-02-1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陕西 时效性:有效
市地税二分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陕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批复》(地税函[2003]5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