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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金融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6]3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金融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