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发〔2014〕22号)文件要求,从今年3月上旬开始,韶关市国税局、地税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了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由各县(市、区)国、地税局逐级审批筛选,经韶关市国家税务局、韶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定,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卷烟厂等52户纳税人为韶关市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特此公告。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
韶关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