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销售税收监管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销售税收监管的紧急通知》(财税〔2008〕1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