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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鄂地税发[2008]233号 颁布日期:2008-10-2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湖北 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开具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9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