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5〕47号)要求,现将我省2005年8月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车型的计税价格统一如下(见附件),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相应的计税价格之前,请依照省局暂定的统一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附件:海南省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车型暂定计税价格表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