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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84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对其他通信类企业也可参照本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