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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6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