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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