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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4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