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制外国公司有关船舶运输税收情况报告表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新国税函[2002]288号 颁布日期:2002-05-30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新疆 时效性: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制外国公司有关船舶运输税收情况报告表格的通知》(国税函[2002]384号)转发给你们,请自行印制并按规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