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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享受优惠政策企业的名单,待市局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后,另行通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