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共5项)
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 时限 |
行政许可项目 |
1 |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批 |
《注册会计师法》(主席令〔1993〕第13号) |
20日 |
2 |
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
《注册会计师法》(主席令〔1993〕第13号) |
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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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会计从业资格审批 |
《会计法》(主席令〔1999〕第24号) |
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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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审批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主席令〔2000〕第40号)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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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
《政府采购法》(主席令〔2002〕第68号) |
14日 |
备注:1、上述项目为省政府统一部署,省政府法制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第四轮集中清理后公布的《云南省保留实施的省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我厅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
2、上述项不包括“州、市直机关津贴补贴调整标准审批”和“军供粮差补贴及节假日增供粮油差价补贴的审批”2项不公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