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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财政局,地税局、计划委员会: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