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试行)〉和〈税务代理从业人员守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地税函[1999]323号 颁布日期:1999-12-2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山东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试行)》和《税务代理从业人员守则(试行)》(国税发[1999]19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