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试行)》和《税务代理从业人员守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鄂国税发[1999]229号 颁布日期:1999-11-0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湖北 时效性: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试行)》和《税务代理从业人员守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9]193号)转发给你们,请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代理从业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