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同意中国包装总公司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同意中国包装总公司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通知》(财经字[1999]237号)转发给你们,望周知。

    附:财政部关于同意中国包装总公司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