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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新疆棉花以出顶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有关出口企业: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新疆棉花以出顶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经贸[1999]3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