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技术监督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函[1999]153号)《关于停止加油机税控装置研制开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税务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对准备研制或正在研制加油机税控装置的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通知其一律停止研制开发加油机税控装置。